一直不敢寫這個題目,因為害怕被人 tag。
是真的!身為網絡界的「一粒米」,應該不會有人忽然 tag 我,要我玩「冰桶挑戰」這個遊戲!不過這幾天,我亦不能避免地想:萬一真的有人 tag 我,我應該如何回應?照樣拍下「冰水淋頭片」放上網?抑或找一個理由拒絕?
要我真的找一桶冰水往自己頭上倒,坦白說我是有顧慮的。除了害怕「淋病」(不是性病,而是冰水淋身後可能冷病或心臟病發死亡等等),亦很怕別人會指責我浪費食水、浪費冰塊、浪費地球資源之類。再者,真的有人有興趣看我濕身的樣子?我不這樣認為。
不淋冰水,捐款可以吧?幸好愈來愈多人不認為捐款是「認輸」的行為,畢竟這才是「冰桶挑戰」的真正目的。可是,捐給哪一間機構又是大學問!我應該捐給這個活動的發起人所指定的機構:ALS Association,直接幫助他那個患上 ALS 的朋友?抑或先照顧自己人,捐款給香港肌健協會有限公司?等等!還有柏金遜、老人痴呆、抑鬱症等病患需要你的關注!(我只知道,捐款給中國紅十字會「肯肯定」是錯的!)再者,捐出 $100 美金,換算為港幣約為 $780,聽到這數目,也許你會重新考慮接受「冰桶挑戰」算了?
還有,在九十年代中期便開始上網的我,對「連鎖信」這種做法頗不以為然,現在「冰桶挑戰」還要挑戰者 tag 三個人!若果我願意接受挑戰,也不知道應該 tag 誰!正所謂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嘛!更何況,這個挑戰好像沒有設定期限的,一人挑戰三人,三人挑戰九人⋯⋯很快輪到我!
儘管如此,我不得不佩服想到「冰桶挑戰」這點子的發起人。沒有這個點子,也許今天我們未必知道「ALS」是什麼,亦不會明白霍金能夠活到今天其實並非必然。
再者,你和我亦未必想到一個可以令很多人都願意跟你做同一件事的點子,還要是全球不同國家的人都跟你做同一件事!呼吸除外!
只是,想到這裡,我又不禁悲從中來。
拍「冰淋自己」片放上網,往往最容易吸引眼球的!特別是名人、歌星、BB、男神的「冰淋自己」片,很想看吧?
若換上是我在自己的 blog 裡正經八百地介紹什麼是「ALS: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」,會有那麼多人閱讀嗎?
在那麼多「冰淋自己」影片中,我最欣賞的是金城武那一條影片,他選擇了最多人接受的方式,來宣傳有關訊息。
也許,只有好像金城武這一類不熱衷社交網絡的人,才能比我們想得更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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